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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城市管理局)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及内容

1、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2、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3、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动态;

4、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信息

5、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

6、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性文件;

7、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业务公开;

8、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计划;

9、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投标信息;

10、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告和新闻发布;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也可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bt365网站信息公开网”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受理机构为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在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办公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0-8091087

邮政编码:239400

电子邮箱:mgcgzfj@163.com

通信地址:明光市池河大道5号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办公楼三楼,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三)申请的提出

可以直接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在“bt365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在线提交申请,具体网址:/wel come/。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书面或在线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我局办事窗口领取;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明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2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他

组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  名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 容 描 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    )第      号-受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告


(申请???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部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

□ 个人隐私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不存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补正申请通知书

(    )第     号-补通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 )第 号_意征单


(第三方名称):

本单位收到申请人         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露。

□属于您(单位)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

   为此,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至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1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4.本征询单后应附申请书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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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0-8021202电子邮件:mgszf@126.com皖ICP备10002527号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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